村域公共空间(rural public space),理学-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农业与乡村地理学〕-乡村地理学-村镇规划-村域公共空间,村域内部存在着的具有某种公共性且以特定空间相对固定下来的社会关联形式和人际交往结构方式。村域公共空间并不单是一个拥有固定边界的实体空间,同时也是一个被附加了许多外在属性的文化范畴。村域公共空间源自西方公共领域的概念,结合中国乡村本土的特殊性形成较为规范的概念,其提出始于社会学。村域公共空间包含两层含义:①乡村地域内的人们可以自由进入并进行各种思想交流的公共场所,即物态空间。这类交往空间通常是具体的,如位于乡村地域内的寺庙、戏台、祠堂、井台,还有一些比较空旷的山林、田间地头等。②乡村地域内普遍存在着的一些制度化组织和制度化活动形式,即意态空间。这类空间的空间形态是抽象的、无形的且是不固定的,它因民俗活动而生。如村落内的贸易活动、节庆和祭祀类活动、红白喜事仪式活动,人们在其中进行交流、交往。乡村公共空间作为乡村空间最为核心的部分,是村民日常生活交往的重要场所,是农民的社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