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民行为(environmental citizenship behavior),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与项目管理-工程工作系统-环境公民行为,组织成员工作职责外的、旨在改善组织环境保护表现的自觉自愿行为。概念来源于组织公民行为(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是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拓展和延伸。与组织公民行为相类似,环境公民行为通常都超出了组织成员的工作范围,完全出于个人意愿,既与正式的奖励制度无直接关系,也并非职位角色所要求的行为。环境公民行为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如无私分享预防环境污染的经验、主动提出减少废弃物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环境部门处理相关问题等。环境公民行为的最为典型的是五维结构:帮助(helping)、运动员精神(sportsmanship)、组织忠诚(organizational loyalty)、个体主动性(individual initiative)、自我发展(self-development)。具体含义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