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地理学(geography of folklore),理学-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社会文化地理学-文化地理学-民俗地理学,文化地理学的分支,主要研究民俗的空间分布特点及其空间演变过程,以及影响空间分布的自然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民俗地理学最初由地理学家E.J.威尔赫姆(Eugene J.Wihelm)提出。民俗地理学始终是人文地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从法国维达尔学派的著作中,可以看到许多关于地方民俗的记录,他们将之称为“日常生活”。法国年鉴学派代表人物F.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建立了一套记录地方民俗的分类方法,即“地方-生计-民俗”。他的著作被英国规划师P.格德斯(Patrick Geddes)接受,并促成了勒普雷学会(Le Play Society)基金的成立,该学会在20世纪中期开展了一系列地理探险活动。他们认为了解一个地方必须从地方民俗入手,区域属于那些用斧头和犁头将之塑造出来的人们。文化地理学创始人C.O.索尔(Carl Ortwin Sauer)也非常关注民俗,当然他更关注的是体现为景观的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