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功能类型论(Personality function type theory)德国心理学家斯普兰格依据人类社会文化生活的六种功能形态,将人划分为六种性格类型。斯普兰格(E. Spranger, 1882--1963)德国教育学家和哲学家斯普兰格,曾任莱比锡大学和柏林大学的教授。他认为,人以固有的气质为基础,同时也受文化的影响。他在《生活方式》一书中提出,社会生活有六个基本的领域(理论、经济、审美、社会、权力和宗教),人会对这六个基本领域中的某一领域产生特殊的兴趣和价值观。据此,他将人的性格分为六种类型(理论型、经济型、审美型、社会型、权力型和宗教型)。这种类型划分是一个理想模型,具体的个人通常是主要倾向于一种类型兼有其它类型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