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另一新创的中央行政机构为内务府。内务府的全称为总管内务府衙门,最高长官为内务府大臣,简称为内务府大臣或总管大臣,满语称包衣按班(满语booi amban)或包衣大(满语booi da),直接汉译为仆役之首领,意译作“总管内务府大臣”。初为三品衙门,雍正十三年(1735)升为正二品,由皇帝从满洲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中特简,或从满洲侍卫、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补。总管内务府大臣是一个正二品的官职。清朝的内务府,最早发端于努尔哈赤建立的后金时期,到雍正皇帝在位时期,最终确立起了一个包括七司三院及其他附属机构的庞大组织。清朝统治者仿效六部这一外朝机构,将其移植于内廷。其中,类似于外朝吏部职能的就是和珅担任的总管内务府大臣,掌管着内务府所有官员的官制、官缺,升调补放,功过赏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