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倡导(information advocacy),管理学-公共管理-〔经济政策与管理〕-〔经济政策与管理工具〕,公共部门通过宣传、广告、劝诫指导等方式,向公民或特定人群提供具有导向性的信息以引导其达成政策目标的一种政策工具或规制手段。信息倡导一般以私人行为领域保持不受政府强制力侵犯,且人们有足够的能力和动力接受倡导信息为假设前提。此外,倡导目标的达成还需具有一定的条件,即:①公共部门具有较高威望和地位;②公共部门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倡导能力等;③公民或特定人群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和自律意识。当前提条件满足时,人们一旦获得公共部门所倡导的新信息,就能自动调整其行为以实现政策目标。与行政型政策工具相比,信息倡导具有非强制性特征,且实施的行政成本较低。但是,在缺乏法律约束的情况下,信息倡导的效果往往视公民是否会主动调整行为、是否会与公共部门合作而定。信息倡导主要应用于金融、健康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金融领域的信息倡导是指中央银行运用自己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威望,通过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劝告引导金融机构主动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而实现监管目标的监管行为。主要有道义劝告、窗口指导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