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寄销(books sold on consignment basis),文学-出版学-发行-〔发行业务〕,出版社或大的图书批发机构向零售书店提供销售的图书,可不立即付款而按实际销售数定期结算的一种购销形式。20世纪初出现。1900年,大日本实业学会开始推行寄销制,最初由出版社通过批发公司发给书店一两册书作样本寄销,如果有读者订购或者书店认为好销,就向批发公司添进。由于图书品种不断增多,书店虽然根据样本添货,但仍然会有积压,因此不敢大胆添货,难以扩大销售。1910年,大日本雄辩会实行退货不受限制,出版社一方面将大量书籍委托书店寄销,一方面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使寄销图书的销售数量大大增长。这种改进后的寄销办法被视为“日本出版贩卖业的一大特色,是出版业高度发展的原动力”。欧洲各国也相继推行寄销制。在法国,图书的印数由出版社决定,出版社与零售书店之间基本上实行试销、赊销加寄销的混合体制,出版社与许多零售书店订有基数发货合同,每出新书,由出版社按分类的基数主动发货。零售书店收到书后,3个月内付款——等于赊销;到一定期限(最长为1年)未卖完书的可以退货——类似寄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