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家具(street furniture),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建筑学-城市设计-〔城市空间要素〕,在街道公共空间中,由政府、组织或个人为公众提供的各类固定或可移动的服务性设施。又称街道设施。街道家具是一种具有一般使用功能、地域识别功能,又兼具艺术文化价值、社会经济价值的公共物品;是引导公众参与公共空间中必要性活动、自发性活动和社会性活动的纽带;是城市公共空间与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街道家具译自英语“street furniture”,单词furniture除“家具”含义之外,也有“设施、设备”之意。因此,“街道家具”同时又被称为“街道设施”。街道家具的起源在中国可追溯到周朝。在西方,公元前3000年苏美尔人建立了功能与美学意义兼备的城市基础设施,如城门。公元前6世纪,“街道装饰小品”开始出现在古希腊城市。工业革命之后,随着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街道家具的含义、类别也随之增加,应用也愈加广泛。街道家具按分布位置可以分为3类:地上物类型、空中物类型和建筑附属物类型等。按功能分类(见表);部分街道家具与建筑物及景观物会存在尺度、功能、介质上的模糊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