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基础(Tax Base),管理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征税基础,建立某种税或一种税制的经济基础或依据。简称税基。征税基础不同于征税对象,如商品征税的征税对象是商品,但其税基则是厂家的销售收入或消费的货币支出;也不同于税源,税源总是以收入的形式存在的,但税基可能是支出。税基具体有两种含义:①某种税的经济基础。例如,流转税的征税基础是流转额,所得税的征税基础为所得额,房产税的征税基础为房产等。选择税基是税制建设上的一个重要问题。选择的征税基础宽,税源比较丰富,这种税的课征意义就大;否则,税源不多,课征意义小。②计算交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计税依据或计税标准。它包括实物量与价值量两类,前者如现行资源税中原油的吨数,消费税中黄酒、啤酒的吨数,汽油、柴油的数量;后者如个人所得税中的个人所得额,营业税中的营业额等。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税基会增加税额,缩小税基会减少税额。税基又制约着税率的具体形式和使用标准。在税基为实物量时,税率多为定额税率,在税基为价值量时,税率多为百分比形式的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如果实行累进税率,随着税基的增大,税率也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