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market surveillance),经济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总论〕-市场监督,依靠经济组织、行政组织和司法组织,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市场主体从事商品交换活动和商品的质量、价格、合同等方面进行的监督。市场监督是市场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督职能,即管理者以法律准则、指标体系等为依据,检查、监测经营者行为,对有偏离准则倾向或已开始发生偏离的行为人给予提醒、指导,督促其采取防范措施或及时纠正偏差,使违法行为在即将发生或刚刚发生时就得到避免或制止。强化监督职能,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监督手段、监督体系和网络,以便市场行为的信息迅速、准确、全面地传递给管理系统,有效地纳入监督视野。一般来说,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主要任务是: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贯彻实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文化等市场;参与论证、规划全国市场布局,组织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工作;参与各类市场的培育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