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权分离(separating of two rights),经济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两权分离,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中国的国有经济改革,在1978年陆续推出放权让利、拨改贷、利改税等改革举措以后,又在1987年推出了对国有企业的两权分离的改革,即国家仍然拥有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而把国有企业部分经营权适度地下放给企业或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这对搞活国有企业,增强其活力、提高其效率,具有一定意义。两权分离的本质是不改变国有经济的公有制性质,是在保证国有经济不被非国有化的前提下搞活国有经济的改革尝试。但两权分离只是国有经济的浅层次改革,因为这种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国有经济的产权结构和其行政化管理体制,最终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两权分而不离。在两权分离之下,本要求企业在获得一定经营自主权以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但结果往往是负盈不负亏或负盈难负亏,从而致使中国国有企业两权分离的改革在经历了3年一轮的改革以后就难以为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