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养育(co-parenting),理学-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人格与社会性发展〕-家庭社会化,多个养育者共同承担养育责任,一起抚养儿童的养育方式。在中国,共同养育的类型有:正常家庭中父亲和母亲的共同养育联盟,离婚家庭中孩子父亲和母亲构成的共同养育,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和祖辈及其他人对儿童的共同养育,城市中三代直系父母-祖辈共同养育,服刑人员家庭中机构和亲戚对儿童的共同养育等。三代同堂养育模式研究者对共同养育的内容进行了描述,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两种。美国发展心理学研究者J.麦哈尔提出共同养育包括4个方面:家庭凝聚力(有助于凝聚双亲情感的行为)、冲突(在孩子面前争执)、贬抑(对配偶教养孩子表达负面观点)、巩固(教养孩子时强调配偶所设立的规矩或共同的立场)。美国心理学研究者M.C.麦康奈尔和P.K.克雷格认为共同养育包括养育者相互支持和不相互支持两种。前者指养育者之间加强和支持在儿童养育中的合作和热情,后者指双方在相互交流中不一致的养育观点或损害另一方对孩子培养所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