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防群治(participatory prevention),管理学-公共管理-风险与危机管理-危机管理,群众性、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动的简称。具体来说,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专门机关指导下,群众自己组织起来,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所在地区或单位治安的一种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解决政法机关警力不足的主要渠道,是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支基本力量,也是实行专门机关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形式。群防群治的特点包括:①比较固定的组织形式,如城乡居民的治安防卫队,企事业单位的护厂队、护校队等;②有明确的活动范围;③有比较严格的行为规范;④有比较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群防群治工作的意义是能够有效地团结群众,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基本做到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