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史(reception history),历史学-世界历史-〔总论〕-〔史学理论〕,历史学分支学科。研究各种文本、人物、事件、主题、思想、观念、物质等在不同区域、不同文化中,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翻译、阅读、复述、修改、再造与传播。接受史探索人们在整个历史中接受、借用和使用其他文化因素的所有不同方式,即阅读实践和受众形成的历史评论;亦指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文本、人物、事件、观念等主体的批判性评论,以及对这些批判性评论进行富有启发性的分析。接受亦经常被用来取代传统、遗产、影响等词汇。“接受”这一概念源自德国,主要与H.R.姚斯和W.伊瑟尔等人领导的康斯坦茨学派有关,该学派的主要思想来源是19世纪以来的解释学,沿着H.-G.加达默尔“接受理论”路线将注意力从作品转到阅读。加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1960)中认为文本总是在历史中发生,并受制于其历史时刻的偶然性;对文本没有永久的“正确”解读,而是文本和解释者之间不断变化的“视野的融合”。与思想史更加关注作者的原初意图和文本的原始意义不同的是,接受史关注的是它们在后来的环境中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