挫折容忍力,也称为“挫折忍耐力”,指个人遭受挫折时能承受精神上的打击而免于心理或行为失常的能力。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对挫折的自我张力或适应能力。具有挫折忍耐力可以避免遇到挫折时痛苦、沮丧、悲观、失望而引起粗暴的攻击行为,可给人的教益、砥砺意志,使人更成熟、坚强。受人的生理条件、气质类型、挫折经验、人生观、价值取向及对挫折的主观判断等因素的制约。一般健康者、具乐观精神者比体弱多病或生理有缺陷者、抑郁质者、软弱者更能容忍挫折。挫折容忍力最早是由Rosenzweig从精神医学观点提出的,他认为挫折容忍力是指个体能以不扭曲生活情境的客观事实而承受挫折情境的能力。Clifford将挫折容忍力解释为个体在面对挑战性的工作时,若想要自由而持续的参与,在这个过程中就必须要忍受可能遭遇的失败和错误,这种容忍程度可能会影响个体对冒险的程度以及失败的反应。Weibe认为挫折容忍力是个体面对失败或困难时愿意继续坚持的倾向。吴清山和林天佑指出挫折容忍力是指个人需要无法获得满足或是在遭遇困难情境时,能够承受困境打击或忍受需求,以维持正常生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