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这一概念本质上可以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不同的角度加以理解。从生产力的角度理解,“新就业形态”描述了新一轮工业革命带动的生产资料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条件下,通过劳动者与生产资料互动,实现虚拟与实体生产体系灵活协作的工作模式。从生产关系角度理解,新就业形态指伴随着互联网技术进步与大众消费升级出现的去雇主化、平台化的就业模式。最近五年间,随着人类社会整体上跨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市场交易成本急剧下降,以互联网平台连接供给和消费两端的分享经济或零工经济下的工作模式蓬勃发展。我国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首次提出“新就业形态”的概念,激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政策性概念概括了新一轮技术革命所导致的就业模式、工作模式的巨大变化,也概括了中国劳动力市场,以及世界其他先进国家劳动力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