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克明,男,61岁(2001年时),被捕前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兼任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查克明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移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2001年3月2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查克明在担任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局长期间与日本某商社雇员永濑国男(另案处理)相识。查克明在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以下简称:电力工业部)副部长期间,于1996年2月至1997年12月先后4次收受永濑国男代表日本某商社给予的美元6.1万元(折合人民币50.6万元),其中1996年2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