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德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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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德均,绵阳人,长虹前员工,2000年3月28日,范德均以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4月11日被正式逮捕。出狱后,实名举报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历时8年曾3次举报。2010年5月23日,核查监管机构对长虹"财务门"事件的核查已得出正式结论,四川长虹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0日晚9时许,范德均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刑拘。2011年9月15日,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范德均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年。范德均的代理律师随即对记者表示将坚决上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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