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明,退役军官,上海市普陀区原副区长,1993年开始任普陀区副区长,主要分管计划、财政、税务和综合经济管理等,2003年又被任命为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事长,负责区内国有资产改制重组相关事宜,于2005年1月退休。因在任期间,利用分管财贸、工商、规划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部分单位谋取不法利益并收受他人贿赂187万元。2009年3月19日下午2时15分,在上海市二中院以受贿罪被判入狱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张克明是退役军官,上海市普陀区原副区长,1993年开始任普陀区副区长,主要分管计划、财政、税务和综合经济管理等,2003年又被任命为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事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