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继雄,男,原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级)。2015年4月29日,何继雄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何继雄在多个岗位上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人民币、港币、美金等,共价值人民币2700余万元。2016年1月15日,何继雄受贿一案日前已经一审宣判。何继雄被法院认定个人及与他人共同受贿2700多万元,判刑15年。何继雄仅退赃200万,法院判决要求将其多处被查封的房产、商铺予以冲抵赃款。1995年08月至l995年12月,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副镇长,负责城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