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政,清代管理滇铜生产与运输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清代实行银钱平行本位制度。制钱,也称铜钱,主要成分是铜,另加适量铅、锡等熔铸。清初铸钱所用之铜,主要依赖云南所产的铜,即滇铜。乾隆中期,滇铜生产达到高峰,年产铜1200余万斤。康熙四十四年(1705)令在云南省城设立官铜店,管理铸钱运铜、征收税铜等事宜,开始由政府垄断滇铜生产和运输。乾隆三十三年(1768)改革滇铜管理体制,滇省各铜厂厂务改由道、府、州、县、厅各级官员管理,而统归布政使统辖。为保证滇省额铜按期顺利运京,清政府还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滇铜生产主要采取政府预发铜本,招民开采冶炼,交纳课铜,归还铜本的方式。乾隆三十八年后,准许出产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