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06月28日夜晚,鲁迅在北京寓所写下日记,记录了自己当天的生活:二十八日晴。星期休息。上午黄元生来,未见。午寄二弟信并银六十元,合前托王镜清汇越者共二百一十元,内百元为本月家用,百十元还李赋堂,又为替券一枚五十元,令转寄东京,又附与三弟笺一枚,文明书局印行黄炭画约言〔4〕一分四十二。下午张协和来。季自求来,赠以炭画一册。〔4〕炭画约言即本年一月十六日鲁迅代表周作人与上海文明书局代表订立的印行炭画合同。根据鲁迅先生当天的日记以及其他的文字资料佐证,我们可以大致还原出鲁迅先生当日的具体生活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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