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章程》为了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民主管理,坚持依法自主办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法规,遵循高等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遵循高等教育自身的规律,依靠广大师生员工,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特制定本章程。《佳木斯大学章程》于2015年7月23日通过学校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讨论,于2015年7月27日通过学校校长办公室审议和校党委常委会审议,2017年3月21日,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正式审核通过并准予实施。章程共计十章,共计11139字。第一条为了明确该校办学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内部管理体制,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