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保护管理(soi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工学-环境科学-土壤环境保护-[增补条目},为了保护土壤环境质量,加强土壤环境监督,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采取的系列措施。良好的土壤环境是农产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人居环境安全的重要基础。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内容包括:明确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土壤环境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对具有高风险的污染地块优先开展环境保护监管。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者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者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