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功能主义理论(structural functionalism theory),教育学-教育学-比较教育学-比较教育理论,比较教育的方法论之一,认为教育制度是社会结构中维持整个社会存在的具有一定独特功能的组成部分。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于法国社会学家A.孔德(Auguste Comte)、D.É.涂尔干(David Émile Durkheim)和英国社会学家H.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社会学理论,认为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的系统,并具有与结构相对应的功能,即“有什么样的结构就有什么样的功能,变革结构就会改变功能,反之亦然”。美国社会学家T.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在1951年出版的《社会系统》(The Social System)中提出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包括社会行动论和社会系统论两部分,运用“结构”和“功能”两个范畴分析社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