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经营制度(basic rural operation system),经济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农村经济改革-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确保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实行集体与农户统分结合的双层管理体制。集体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按照农户的家庭规模和劳动力数量,把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农户则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进行经营决策;在完成国家税收、定购和集体提留之后,农户可以享受剩余经营成果。其通俗说法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