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国家档案馆(National Archives of Brazil Arquivo Nacional),管理学-档案学-外国档案事业史-档案机构,巴西管理文件档案的国家机构。隶属于司法部,向国务大臣负责。其前身可追溯到巴西帝国公共档案馆,名称首次出现在1824年3月25日颁布的帝国宪法第70条。1836年1月2日,巴西帝国公共档案馆正式成立。根据1938年的命令,档案馆由立法部、行政部和历史部三个部组成。第一任馆长是塞鲁·迪·布里图,直接受帝国国务秘书领导。1838~1876年,立法机关和政法执行机关的文件移交公共档案馆。1873~1898年,由马沙杜·波尔特尔管理档案馆。1876年建立第四个部司法部。1889年巴西联邦共和国宣告成立,各州开始建立自己的档案馆。1911年巴西帝国公共档案馆改名为巴西国家档案馆。馆址原在里约热内卢,后迁巴西利亚,馆藏丰富。巴西国家档案馆档案馆内附设一所档案专科学校,学制两年。在校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巴西历史、巴西行政机构组织、家谱学、纹章学、公证学、档案管理学、档案馆的组织及管理、新型档案管理等多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