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空间(urban public space),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建筑学-城市设计-〔城市空间要素〕,城市中在所有时间向所有人开放的区域。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容器,它包括城市的街道、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沙滩、河道、湖面、公共运动场地以及开放的建筑内庭院等。城市公共空间的关键特质是开放性和公共性。严格意义上的城市公共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可达性,城市公共空间对所有人是可达的。②开放性,城市公共空间不应设置时间限制和物理障碍,应所有时间开放,如城市广场应全天开放,并且应提供无障碍通道,以保证残障人士的使用。③公共性,城市公共空间应无条件地向所有人开放,其功能应面向所有人,使用者无须付费,也不因其社会背景而受到任何歧视。城市公共空间概念是由社会学引入建成环境,由“公共”和“城市空间”相叠加而形成的概念,它强调空间权属的公共性和使用的公共性,是一种抽象的社会公共领域的物化表现。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变迁,城市公共空间的概念得到了扩展。从产权归属上看,存在公有的城市公共空间和私有的城市公共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的范畴已从狭义的街道、广场、花园等拓展到城市地下空间和室内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