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人寿保险(joint life insurance),经济学-经济学-保险学-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终身寿险,包含多名被保险人的保单中,当一名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即给付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的人寿保险。又称第一人死亡保险。联合人寿保险可承保2~12个人,因费用和其他障碍,一般只承保3或4人。如果所有被保险人都有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签发多余12人的联合人寿保险单。被保险人通常为夫妻双方,而且双方互为受益人。在企业保险中,被保险人通常为主要合伙人或主要股东。在联合人寿保险中,死者家属没有任何寿险保障。但该保险合同往往向死者家属提供一项购买终身寿险保单而无须提供可保证明的权利。大多数保单还规定,如果两名被保险人在同一次事故中同时死亡,保险公司将按保额给付双份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规定或有受益人就十分必要。联合人寿保险的保费低于两份独立的个人普通终身寿险的保费总和。另外,联合人寿保险还有定期保险和万能保险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