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监督(radiological health supervision),医学-现代医学-预防医学领域-卫生学-卫生监督,政府职能部门为保证国家放射卫生相关法规标准得到贯彻实施依法进行的监督与管理活动。主要包括完善放射卫生法规标准,建立监督机构和技术支撑机构,确立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内容,是国家卫生监督制度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体监督对象有: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活动、放射工作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等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