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层次说(hierarchies theory of learning),理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学习心理学-认知学习理论,认为人类的学习由简单的低级学习向复杂的高级学习发展,简单的低级学习是复杂的高级学习的基础理论。又称累积学习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R.M.加涅于1965年提出。加涅把学习由低到高分为8个层次:①信号学习。是最低级层次的学习,学习对某种信号作出某种反应。这种反应具有一般性和弥散性,如I.P.巴甫洛夫的经典条件反射。②刺激-反应学习。学习建立一定的情境或刺激与一定的反应之间的联结,并得到强化,同时学会以某种反应去获得某种结果,如B.F.斯金纳的操作性条件反射。③连锁学习。学习联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刺激-反应动作,以形成一系列刺激-反应联结。④词语联想学习。指语言学习中言语的连锁化,包括字词形声义的联想和言语顺序的学习。⑤辨别学习。学习辨别一系列相类似的刺激,并对每种刺激作出适当的反应。⑥概念学习。认识一类事物的共同性质,并对同类事物的抽象特征作出反应。⑦规则学习。对概念间关系的认识或理解。⑧问题解决。学会在不同条件下运用原理或规则解决问题,以达到最终学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