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收付记帐法亦称“钱物收付记帐法。”是以货币资金和实物收付业务作为记帐主体的一种复式记帐法。它是在复式现金收付记帐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财产收付记帐法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三方面:(1) 以钱物为记帐主体,把帐户分为主体帐户和分类帐户两大类:凡是反映钱、物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的帐户,称为主体帐户,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粮食、物资和固定资产等帐户; 凡是说明钱物收付的来路和去向的帐户称为分类帐户,一般包括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往来款项、积累和基金等帐户。(2) 以“收”、“付”二字为记帐符号,以同收、同付,有收有付为记帐规则。产收付记帐法定期汇总试算平衡,可以采用发生额的差额平衡或余额平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