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客体(object of literature),文学-中国文学-文学理论-现代文学理论批评-【理论批评观念】,文学创作客体。又称文学对象。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审美反映,社会生活是文学的客体。文学创作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没有创作客体,没有社会生活,就没有文学创作,也就没有文学。在哲学范畴里,客体指独立于人之外的事物。客体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但客体一旦与人的活动建立某种关系,就成为人的现实客体。客体与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建立关系后,它就成为现实的实践客体;当客体与人的认识活动建立关系后,它就是现实的认识客体;当客体与人的审美价值评价活动建立关系后,它就是现实的审美客体。文学创作活动实质上是一种审美活动,是创作主体对客体审美价值的评价和重构活动,因而文学客体就是审美的价值客体。社会生活作为文学的客体,是人在一定现实关系中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以及人赖以生存的自然界的统一体。文学客体不仅包括物质世界、物质生活,也包括客观存在的社会意识、社会心理、历史情景和一切文化生活,以及作家个人对生活的体验、情感和认识等。文学客体的范围与人的其他意识活动,如科学认识的客体的范围一样无比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