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美术(Holland art),艺术学-美术学-欧洲美术-欧洲美术-〔欧洲美术〕-荷兰美术,17世纪后期,尼德兰美术一分为二,北方地区的荷兰共和国挣脱了西班牙的统治,从而形成了独立的荷兰民族美术,与南方的佛兰德斯美术分道扬镳。荷兰美术中最突出的为绘画,建筑次之,雕塑居末位。在绘画方面,17世纪的荷兰画派尤为重要。荷兰画家们怀着民族自豪感,用写实手法在作品中表现人民生活和自然风景,绘画摆脱对宫廷贵族和天主教会的依附,开始为新兴的市民阶级服务。随着绘画市场和画商的出现,绘画成为商品。为满足市民的生活和审美需要,绘画的品种较之以往大为扩充。除宗教历史画和肖像画外,风俗、风景、静物和动物画也发展为重要画种。17世纪荷兰最重要的画家有伦勃朗、F.哈尔斯、J.维米尔及J.van雷斯达尔等。当时,荷兰多数城市中绘画艺术均相当发达,如阿姆斯特丹、哈勒姆和代尔夫特。除上述画家以外,还有许多艺术成就不等的画家,他们被称为荷兰小画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