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票(Network Voting),管理学-工商管理-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远程的电子投票。可以细分为依托互联网的投票和依托证券交易系统的投票。传统上,股东行使投票权必须以亲自参加股东大会或者将投票权委托给参加股东大会的他人为先决条件。但许多国家的法律同时又允许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到会场,而采用通讯投票的方式。这种情况下的股东投票权行使可以通过两种媒介,一种是书面形式,一种是电子形式,即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既可以提高股东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又可以降低参与成本。2004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提到:“上市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比例。鼓励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