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中宪第,又称“九十九间”,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延平东路12号。南安石井郑运锦往台湾经商致富后,于清雍正六年(1728年)开始兴建,历经祖孙三代完工。因其子郑汝成由贡监生授司马加五级诰封中宪大夫,故称“中宪第”。南安中宪第坐北向南,占地面积13986平方米,总体规模较为壮观。主体建筑由门厅、大厅、中厅、后厅和东西厢房组成。前有大塌、围墙,两侧建护厝,并建有演武厅、书院、花园等。内建大小用房112间,因非皇亲国戚建造房子不得超过百间,故佯称“九十九间”。南安中宪第的建造过程与台湾有着密切的联系,是研究闽南古建筑和闽台关系史的重要实物资料。2001年,南安中宪第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5日,南安中宪第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