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行政组织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受政府委托而对社会公共事务以及公共财政、社会政策等具有管理和监督职能的组织。类行政组织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第一,类行政组织不属于行政组织。从类行政组织的设立程序、法律依据以及成员的编制来看,类行政组织不是政府组织,它的成员不是国家公务员。第二,类行政组织承担一定社会管理职能。在职能划分上,政府的核心职能是“掌舵”,负责具有宏观性、全局性的管理职能;类行政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划桨”,负责执行性、服务性的社会管理职能。从而在职能上与政府组织、其他非行政组织相区别。第三,类行政组织具有非营利性。类行政组织的经费来源比较复杂,有些靠政府拨款,所需经费基本来自财政;有些则主要靠会员缴纳的会费,部分经费来自有偿服务活动。第四,类行政组织具有自治性。类行政组织在内部实行自主管理,而不是受控于外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