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犯罪心理学者提出的一种相对于单一因素论和多因素论的犯罪原因理论。该理论的重点是研究个体犯罪的原因。这种理论认为个体犯罪原因是一个整体系统 (母系统)。概述中国犯罪心理学者提出的一种相对于单一因素论和多因素论的犯罪原因理论。该理论的重点是研究个体犯罪的原因。这种理论认为个体犯罪原因是一个整体系统 (母系统); 这个整体系统是由若干个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主体的内外因素 (子系统)所构成,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原因网络结构;作为整体系统的个体犯罪原因,具有其各主体内外因素所单独没有的新特质; 由于各组成因素间的相互作用,个体犯罪原因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之中。个体犯罪原因呈现出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和动态性。人之所以犯罪,是影响个体犯罪的主体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各因素具有综合的互为动力的性质。 理论特点①个体犯罪原因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构成整体的各个子系统相互作用,并表现出层次性。②个体犯罪原因系统的形成是一个动态过程,各子系统在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形成综合的特质。 理论要点 整体性 整体性,影响个体犯罪的主体内外因素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