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调整法》,是美国大萧条时期由美国总统罗斯福颁布的一项关于农业的法律。《农业调整法》,是美国大萧条时期由美国总统罗斯福颁布的一项关于农业的法律。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洲农业遭到严重破坏,美国农民因看好出口市场而大量增产。但至1920年欧洲农业迅速恢复,美国粮食因而出现严重生产过剩,价格开始大幅下跌,许多农产品价格低於生产成本,人民甚至用粮食取代煤当做燃料,农民因无法支付贷款而陷入财务困境。1933年美国总统小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就任后,随即於国会通过农业调整法案(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AAA)以期振兴美国农业。 美国农业调整法案先针对食品与服饰业课税,再结合美国财政部资金对降低产出农民提供补助。这项法案计划降低美国农业30%产出,期望将市场供需导向平衡。该法案也导致许多农民集体破坏农业设备与杀害牲口,并招致许多抗议。 1936年,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徵收特定族群税收以补助农民为非法行为,并宣布农业调整法案违宪,法案大部分内容遭到废止,许多中小型农业公司失去政府补助,又因减产计画失去生财工具,多数皆离开自有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