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礼,四川遂宁市人,汉族,1963年11月生,1986年10月入党,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中共达县县委书记。2010年12月28日,四川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宜宾市原副市长陈光礼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光礼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弟陈光明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人民币200万元。陈光礼[1] ,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四川遂宁县人,1986年10月份入党,曾任中共达县县委书记。在2009年4月28日召开的宜宾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会议上,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光镭的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