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谋林,男,汉族,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理学学士,安徽省六安市人,曾任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4年4月,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杨谋林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2014年10月,被依法双开。2014年12月22日下午,杨谋林贪污、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杨谋林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杨谋林,男,汉族,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理学学士,安徽省六安市人,中共党员。历任六安市裕安区独山中学团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政研室主任科员;省委办公厅综合室副主任;省委督查室副主任(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