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善桥,男,1956年11月生,汉族,湖北随州人,湖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2017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7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8年5月被提起公诉。6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受贿一案。9月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受贿案,对被告人刘善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1975.08—1979.04,随县高城公社中学教师,广播站办事员,企管站会计,办公室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