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经济是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它的特点主要有:生产经营项目繁多,模式多种多样;投资少,见效快,商品率高,经营灵活,适应市场变化; 集约化程度高;利用闲散、老弱劳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庭院经济是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庭院经济的优点在于能合理开发农业土特产资源,继承和发展传统技艺,是农村商品生产的重要基地,是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民生产技术和积累经营经验的园地,也是农民致富的门路。其产品除部分自给外,可以商品形式出售。庭院经济因实行高秆作物与低秆作物相结合,种植业与养畜业、渔业相结合,不仅可提高土地和空间利用率,还可充分利用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活跃和丰富城乡市场,改善农村环境,缓解日趋严重的土地、人口、生态间的矛盾。当前,中国农村庭院经济也是缓和人多地少矛盾,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