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前所城,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始建于明宣德三年(1428年),占地面积275088平方米。中前所城西距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仅有17千米,东距绥中(原来称后千户所)县城44千米,在102国道325千米处。中前所城长宽均为500米左右,接近正方形。城墙采用长1米,宽40厘米,厚30厘米的大条石作基础,外面包砌长45厘米、宽22厘米、厚12厘米青砖,中间用黄土夯实。上顶铺以石灰,外砌女儿墙,女儿墙上筑有垛口。城墙高8米,墙体呈梯形,上面宽3.8米,下面宽6米。2006年5月25日,中前所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