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周作人最早从西方引入“美文”的概念,于1921年发表《美文》,提倡“记述的”、“艺术的”叙事抒情散文,“给新文学开辟出一块新土地”。王统照、傅斯年、胡适等曾撰文起而应和,冰心、朱自清、郁达夫、俞平伯、徐志摩和周作人自己等一大批作家富有成效的拓荒,彻底打破了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美文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地位遂得以在文学史上确立。作为独立文体的美文,实质是散文的一种。广义的美文是指不带实用目的专供直觉欣赏的作品,带有实用目的之写作,例如新闻、公文、论述等可统称为杂文。美文重感性,长于抒情;杂文重知性,长于达意。不过两者并非截然可分,因为杂文写好了,可以当美文来欣赏,而美文也往往为实用目的而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