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运用教具或实物向学生展示,而使学生在观察中获取知识的方法。定义教师通过展示各种实物、教具,进行示范性实验,或通过现代化教学手段,使学生获取知识的教学方法。演示法常配合讲授法、谈话法一起使用,它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观察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减少学习中的困难有重要作用。历史演示法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宋代王唯一于1026年撰《铜人腧穴针灸图经》,并铸成铜人模型(见彩图),刻示经络腧穴位置;又绘制十二经图,刊行后,刻石流传。在西方,16世纪比利时学者A.维萨利乌斯于1537年在帕多瓦对众讲学,并对学生演示了人体解剖。17世纪捷克教育家J.A.夸美纽斯用皮制人体模型在教学中进行演示。后来又有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齐关于算术箱的使用。特点学生通过对实物或感性材料的认识,以加深对理性知识的认识。分类演示法随着自然科学和现代技术的发展,演示手段和种类日益繁多。根据演示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实物、标本、模型的演示;图片、照片、图画、图表、地图的演示;实验演示;幻灯、录像、录音、教学电影的演示等。以演示内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