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沙,男,汉族,1955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研究生(四川省社科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法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7年12月22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受贿案,对被告人吴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吴沙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18年7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沙受贿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72年12月后,湖南省衡阳铁路分局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