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自降身价拍广告 力甩“票房毒药”恶名

林志玲一身白纱裙与小朋友互动拍广告

 

 

  林志玲勇闯日本演艺圈,处女作就和木村拓哉演出《月之恋人》,没想到却收视不佳,还打破木村历年最烂纪录,让她苦吞“票房毒药”罪名,不过,她为了力甩恶名,不惜自降身价代言名牌产品。 

 

  据台湾“今日新闻”消息。林志玲对于“票房毒药”的恶名表示不公平,还说对于在日剧的表现都感到满意。但也因这部片让她在日本知名度大开,广告代言接不完,就算回台湾休假,也得抽空拍广告。 

 

  林志玲虽对外宣称代言价码涨价到1千2百万新台币,但据了解,她却对代言四年的洗发精广告反而没涨价,被指出是为了争取大牌广告,不仅降低身价。 

 

  但她的经纪人表示说,林志玲一向注重质感,对于代言产品也是爱用者,客户给的价钱很满意,并没有涨价的问题,还说不会随便乱开价码,看来,为了扳回一城,她也不惜降低身价,也让人见识到她抢钱的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