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偷票房”手段 业内呼吁第三方监督票房


网友展示偷票房手段。(资料图)

 

  从2010年著名导演陆川在微博上自曝票房被“偷”几百万元,到《大笑江湖》《赵氏孤儿》的换票之争,再到近来热映电影《武侠》遭遇“错票门”,“偷票房”现象既是影视圈内的潜规则,也成了很多电影出品人的隐痛。为追名逐利,不少电影从业者不惜冒风险“吹票房”、“虚报票房”甚至“偷票房”,他们好像不是在拍电影,而是在玩票房数字,一股“票房GDP主义”歪风正充斥着电影圈。


  换票于无形


  “偷票房”现象屡屡出现


  由于分成比例不同等各种原因,目前“偷票房”惯用的一种手段是“偷梁换柱”:假如你去看A电影,电影院给你一张B电影的票,拿着B电影的票你可以去看A电影,但这样一来,票款算到了B电影头上,A票房就差了。


  今年7月4日,电影《武侠》在全国正式公映的第一天,先后有两位网友通过微博爆料,肇庆金逸影城给到观众手里的电影票,打印的却是另一部影片。其中一位网友还贴出影城工作人员手工修改的票根为证。随后,鞍山、大连、巢湖等地的网友,也相继传出《武侠》“被出错票”的现象;此外,根据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石家庄某影城让观众用电影《赵氏孤儿》的票去看《大笑江湖》,造成虚假票房;更有一家门户网站日前的一项调查表示,《狄仁杰》票房被偷了3000万元。


  面对愈演愈烈的“虚假票房”现象,院线通常给出的解释是出错票或者观众临时变更观影需求。“在影院工作的过程中,我并没有经历过类似的情况,也是从网上了解到这种情况,可能是影院在操作上出现了失误,我相信全国范围内的绝大部分影院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首都电影院副总经理于超解释道。


  对于制片方来讲,“被出错票”和“被换电影”等现象都是无法查找和证实的,往往最终不了了之,“很多地方有这种现象没法“坐实”,没有消息是确实能够明确认定哪部电影偷了票房,没法证明偷票房之实,只能说都是有偷票房的嫌疑。”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副教授索亚宾表示。


  不过此前著名导演陆川对于“偷票房”现象的大胆披露,却让众多猜测纷纷有了答案。陆川去年在自己的微博中提到,在某次全国影视相关会议上,某导演吹嘘自己的“主旋律”电影居然赚钱了,让他非常想把茶杯隔空丢去,“您那“主旋律”票房是靠“偷窃”我电影几百万票房得来的”!


  捆绑销售


  靠技巧也能挪动票房


  除了靠“换票”之外,某院线方表示,早年确实存在通过有技巧的销售电影票来获取额外票房收入的情况。


  “的确,我们看到过几部影片绑定在一起‘挪票房’的情况,两部影片搭载销售,价格却只相当于一部或者不到两部影片。”于超坦言。


  现在的夜场电影也有搭载销售的情况,如果是正常放映把票房挪走了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但如果是连映场两部或者多部影片连映是不违反规定的,只要不低于最低票价,于超介绍道,“不管哪个影片都会有晚场或者夜场的连映场,目的是为了带动晚上的票房,增加营业时间,提高冷门观影时段的票房,充分利用营业时间,而且几乎所有影院都是按照这种方式去做的。比如一部影片的正常票价是70元,到了晚场人流量较少的时间段,你可能会只花80元或90元就可观看两到三部电影”。


  对于“捆绑销售”模式,于超认为,影片质量有高有低,上座率也各有差异,为了提高票房增加影片附加值,有时质量好、人气高的片子会搭载相对质量一般的片子销售,吸引消费者观看后者,这种形式只要不低于最低票价理论上也是不违反规定的,而且会对相对差的票房有所提升,对票房有所帮助。


  在谈到“偷票房”或者“挪票房”等制造虚假票房行为的原因时,索亚斌分析道,不同电影的分账比例是不同的,这是行业内的秘密,每部电影票房分配给发行方、制片方、影院的比例也是有差异的。


  “因为小片一般给影院的分成多,在60%-65%之间,而大片则在57%左右。所以发行方和影院达成协议,给影院多一点分成,这样影院也乐得帮忙“偷票房”。” 某发行人在接受采访时称。对此,索亚宾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提到,影片的票房收入常规是42%左右给制片方,但是会因影片而异,当然院线方肯定更愿意倾向于给院线留得比例更高的电影,会希望这些电影的票房好,因此,把分账比例偏低的票改成分账比例高的影片进行“偷梁换柱”,是行业内部的“潜规则”。


  但事情并非完全如此,也有分成比例相同,仍出现“偷梁换柱”的,《大笑江湖》和《赵氏孤儿》就是其中一例。究其原因,河南奥斯卡院线总经理刘健认为,这是电影院的自律问题。对此,于超也表示,对于影院来说,影片票房所交分成比例是固定的,“偷票房”可能会大幅度提高某部影片的利润,但是换票不影响自己该分的账,并没有更多的利益产出给影院。


  制片方不是监管方


  票房诚信经营理念谁普及?


  对于“被换票”或者“挪票房”行为究竟应如何制止和监管?索亚斌认为,票房的监督管理系统并不很完备,出了事情之后往往是靠片方自己来承担监察的责任,而片方毕竟不是监管部门,实施起来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虽然我国银幕数量在逐年增加,但是总体上相比发达国家还是远远落后的。”索亚斌表示。


  索亚斌解释道,银幕对于片方来说仍然是获得票房收入的主要途径,发行公司不太可能因为一部影片的利益去得罪院线,没有制片方会有这样的姿态。


  显然,院线方也懂得“偷票房”对于影片产生的不良作用,于超表示“换票”对于观众来说可能没有太大的影响,对于影院来说利润上也没有太大的损坏,但会严重影响制片方的利益,因为制片方大部分收益是靠票房分账。


  而对于如何监督票房,专业人士均表示,应该是有独立的第三方负责,即不与制片方、院线产生利益关系的有关部门进行监管。“目前我没看到比较有效的具有针对性的规则出台,这也是规范电影市场的发展方向。”索亚斌说道。此前有媒体报道,现在很多大片都在影院设有监片人员,主要就是为了防止“偷票房”,如果查实,涉事的电影院一般会被处以10倍或20倍的罚款。


  从长远角度来讲,“偷票房”对于行业的影响是相当大的,“虽然这种行为影响的是被偷电影的票房,但从长远意义上来看,这种行为对整个电影行业的影响都是极坏的。”于超强调。


  而索亚斌也对记者表示,整个电影的票房统计系统和诚信系统是需要一个过程建立起来的,需要靠建立监管制度和诚信机制两方面来解决。“而从观众角度来讲,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去电影院观看某部电影肯定是因为喜欢某部电影,不要让自己喜欢的电影的收益流出到其他电影中去。”索亚斌表示,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很困难,有过这样的现象就重罚或者建立机制让不诚信方害怕,才能遏制住缺乏诚信的现象,监管和打击还不够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