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英雄生意经:拍电影其实是在拍广告

 

  时光网特稿 我们首先来看看今年7月12日《纽约时报》上的这段话:当前超级英雄电影的过剩可能跟人类喜欢看正邪对立的故事有关,不过电影公司对于高回报的胃口肯定也是贪得无厌的。我们知道的一点是,超级英雄电影不光是卖门票,还能带来各种各样的收入来源(付费电视、玩具、电玩、海外发行权等)。《复仇者联盟》让人很兴奋,怎么可能不兴奋呢?我们提前好几年就开始接受这部电影的轰炸。就像漫威的一位高管对《福布斯》杂志所说的:“从2008年起,每一部漫威电影都是为了这一部超级片而制作的。”然后还有每天全天候的广告,还有漫威与各方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包括沃尔玛(它正在售卖约600种“复仇者”的产品)、讴歌(Acura)汽车、哈雷(Harley-Davidson)摩托、孩之宝(Hasbro)玩具、塔吉特百货(Target)等等——我是说,你根本逃不掉。


  上述文字出自《纽约时报》首席影评人曼诺拉·达吉斯女士之口,她一言以蔽之,道尽了美漫改编电影之所以流行、迷人并且烦人的全部真相:这不仅是通俗文化奏响的凯歌,更是高度发达、无孔不入的资本主义的胜利。从大银幕到手机屏,从T恤衫到电饭煲,虚拟的,实体的,美利坚主义的超级英雄充斥着今天的地球村,我们“根本逃不掉”。


影片的多窗口发行和影片衍生产品的开发,是好莱坞异于、
也是遥遥领先于世界各国电影业的最大根本

  暑期档大热门《蝙蝠侠:黑暗骑士崛起》有不少令人难忘的段落,其中一场是大反派贝恩和手下冲进哥谭市的证交所(显然喻指的是华尔街),软硬兼施后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这场戏其实还暗喻了一件事,那就是好莱坞大公司正在用超级英雄电影掏光消费者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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